各地区发展计划部门、北京特定区域发展计划部门、燕山发展计划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548号,简称为《通知》)发给各位,同时参照本地的具体情况,拟定若干看法,请全体依照施行。
一、 检查组织形式和分工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由
各区发改委负责具体执行,运用多种方法,包括统一检查、重点监督、向下级检查、互相检查等。市发改委负责核实2016年环保电价落实情况,并直接检查亦庄供电公司、城区供电公司。
对销售电价、输配电价、环保电价进行整体核查。对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实施随机检查,检查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二、 检查范围、时限、内容和重点
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 工作要求
各地区发改委需依据该通告要求,周密部署,综合施策,规范依法办事,严肃廉洁履职,务必使专项督查工作获得实际成效。
(一)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地区必须深刻理解减轻制造业公司负担这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有效缓解制造业困境、促进企业优化升级而制定的关键安排,对于提升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水平具有关键作用。需要周密安排、周全策划、具体分解任务、清晰界定职责、全力执行,确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义务。
(二)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并系统归纳关键事项之后,需要清晰界定审查方向,着力纠正和查处电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随意提价、违规收取费用的情况,务必有效减轻实体产业的经济负担。
(三) 及时沟通,加强协调
各组织单元之间、联合监督团队与属地监督单位之间、区域发展计划部门同当地电力公司及有关机构之间,务必实现信息快速传递,确保专项审查顺利开展,协同完成电费核查任务。
(四) 发挥优势,创新方法
继续采用综合审查,关键督查,自上而下监督,互相检验等监督手段,同时改进工作方法,依照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普及随机检查,明确过程与结果监管的指示,实施"两随机、一透明",运用随机检查手段,对差异化电费、分级电费进行核查。
(五) 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必须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工作。接到民众反映的价格违规行为需迅速应对,一经查实立即进行查处。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公开通报。同时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检查过程文明、公正、廉洁。
(六) 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必须做好信息沟通事宜,实时通报电费核实工作的实施状况以及达成的效果。必须严格依照既定时限实施专项核实任务,任务完成后,需进行深入分析,同时将书面分析材料、典型实例和关联数据清单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以前递交给市发改委(市价监局)。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市价监局 赵楠; 联系电话:8228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