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省生态环境厅也印发通知,要完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该政策于2026年1月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2027年3月的采暖期间,通过优化价格机制,以此引导居民用户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方式。
居民电采暖用户被明确指出,是指采暖期将电采暖作为唯一采暖方式的电网直抄居民用户,还有如学校、社会福利场所等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农村“煤改电”集中取暖用户在未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以前,被视同居民电采暖用户。重点城市及区域的“煤改电”用户,由各市确定清单,用来确保政策全面覆盖,防止补贴资源出现浪费现象 。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期,居民电采暖用户的采暖用电量,执行居民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电量仍执行原电价政策,峰谷时段主要考虑我省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和调节能力等因素,结合居民用电负荷曲线进行划分,每年采暖期前发布,2025年至2026年采暖期谷段时间为每日11:00至14:00和21:00至次日6:00,合计12小时,其余时段为峰段。
电采暖的居民用户能够依据实际情形,自行选择计费形式。其一,要是采暖所耗用电量未超出3500千瓦时,谷段电价会打5折,也就是对于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的用户而言,峰时段到户电价以及谷时段到户电价分别是0.52元每千瓦时、0.26元每千瓦时;一旦超过3500千瓦时之后,后续采暖期就会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即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时电价为0.52元每千瓦时,这种计费方式主要适用于采暖用电量比较小,且能够集中在谷段进行用电的用户。第一点是,不打算设置采暖相关电量的上限,对于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处于峰时段的用户,每千瓦时收费0.52元,而处谷时段的用户,每千瓦时收费0.4元,此种收费方式主要适用于用电量较大,且能够进行峰谷用电调整的用户。第二点是,不设置采暖电量上限,全部按照每千瓦时0.46元来计费,主要适用于全天采暖用电较为均衡,无法调节峰谷时段的用户。

对新增的居民电采暖用户而言,其需要前往电网企业那儿申请去选择计费方式,一旦选定之后,在当前的采暖季期间是不可以进行变更的。对于存量用户来讲,如果没有提出调整的话,那么默认是按照原政策方式来执行的。与此同时,电网企业开通了线上以及线下的申报渠道,在10个工作日之内能够完成业务办理,服务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电网企业应当免费为居民电采暖用户安装以及更换电能表,对于那些没办法单独装表计量的居民电采暖用户,在采暖期内其全部用电量将被视作采暖电量,进而执行居民电采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以未更换计量装置致使未按时执行本通知的情形来说,用户于表计调整(更换)之后的3个月之内,朝着属地供电公司去申请退费 。
省发展改革委有相关负责人表明,长久以来,那种散煤取暖乃是北方农村冬季取暖的主要方式。为了去降低散煤燃烧对于大气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在2018年我省借助试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以此来降低居民采暖支出、促使全省达成清洁取暖。伴随清洁取暖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居民电采暖用户范围逐年在扩大,对于电采暖的电量、电价、峰谷时段都存在不同的个性需求。本次出台的新政策,是2018年政策的升级版,它能更为精准地承接国家清洁取暖的最新政策,并且符合能源改革方向,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实际需求,通过匹配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最新峰谷时段,还增设了满足不同家庭取暖需求的灵活计费方式,从而将清洁取暖从“试点推进”转向“系统攻坚”。
(辽宁日报 记者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