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国家粮食局通知!苏皖鄂川率先启动今年菜籽(油)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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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四日,国家粮食主管部门发布公文,从当天起,于江苏、安徽、湖北、四川四个省份开始执行今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的征购任务。今年按照国家标准评定为三等质量的油菜籽,其征购单价为每斤两元五角五分钱,这个价格和去年的水平一样。

针对众多农户、粮油公司及国家粮食储备库在处理短期菜籽仓储作业时遇到的难题,中国粮油储备运营机构成都分支机构专门阐释了今年关于临时菜籽(油料)征购的详细规定。

A 不出现农民卖籽难—托市收购安农心

一、油菜籽临储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油菜籽临储的收购价格由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等机构商议,之后经过国务院的核准再向公众宣布。为了确保今年油菜籽临储政策的执行,相关部门拟定了一份文件,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购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简称为油菜籽临储收购。

二、油菜籽临储收购应符合什么条件?

从事国家储备收购的油菜籽,必须选用2014年国内出产的油菜籽,品质需达到国家标准五级水平,不符合该等级的油菜籽,以及从国外引进的油菜籽,还有2014年以前制造的油菜籽,都不属于征购对象。

三、今年油菜籽临储收购价格是多少?

2014年油菜籽的储备采购价格是每斤2.55元。这个价格是负责储备采购的仓库网点对农民公开标示的收购价。标示的收购对象是中等等级的油菜籽。这种中等等级油菜籽的具体质量要求包括:油分含量要超过38%(包含38%),含水量不超过8%,杂质含量不超过3%,未成熟颗粒含量不超过6%,热损伤程度不超过1%,发芽率不超过2%,生霉颗粒含量不超过2%,颜色和气味要正常。相邻等级之间价差按0.02元/斤掌握。

四、哪些区域执行今年油菜籽临储收购政策?起止时间是何时?

这项关于油菜籽的全国性临时收购计划,针对越冬种植的油菜籽,实施时间是从2014年6月1日持续到9月30日,覆盖的区域有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这些省份,以及陕西和甘肃这两个地区;而针对春季种植的油菜籽,执行时间是从2014年9月1日延续至2015年2月28日,涉及的区域包括内蒙古、西藏、青海和新疆这些省份,同时陕西和甘肃也在此范围内。

五、今年油菜籽临储收购政策如何启动?

那个特定时段和范围内,如果油菜籽市场价钱掉到国家公布的临储收购价,中储粮分公司要立刻向中储粮总公司提出来启动临储收购的请求,中储粮总公司再报国家粮食局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启动收购。中储粮直属的企业以及受中储粮委托的收储企业、加工企业,都要按照国家定的收购价钱,从农民那里购买油菜籽。当市场油菜籽价格超出临储油菜籽价格时,就不再进行临储油菜籽的收购工作,确保农民不会收到白条,这是惠农政策的重要执行环节

中储粮公司为何要选择具备相应资格的收储单位、加工单位合作开展收购业务,中储粮与这些受委托的收储单位、加工单位之间具体存在怎样的一种联系?

中储粮公司及直属库点,因条件与设施有限,人员亦不足,为满足农民售籽需求,除安排直属企业参与油菜籽收购外,还需委托具备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或委托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罐容、拥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管理规范(三年内未发生收储及销售出库违规违纪行为)、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并已报送2013年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执行国家油菜籽收购任务,随后再委托加工企业将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

中储粮需同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其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油菜籽的临时收购、加工及仓储工作,同时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收购、加工、保管费用。这些受托的收储加工单位并非中储粮的资产,且与其不存在从属关系。

从事油菜籽临时存储采购的受托收购、加工单位需要满足哪些资格,具体怎样选定?

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发布的通告要求,参与油菜籽临时存储采购的受托收购、加工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首先,必须拥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并且通常需要具备粮食购销许可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资格。其次,必须拥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者能够提供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担保。再者,必须配备与油菜籽收购、加工和储存需求相匹配的仓库、油罐、相关设备以及场地等设施。仓库设施需满足国家粮油储存技术标准对粮仓的基本规定,油罐区域须安装防火、防盗、防雷及护油堤等安全装置;通常应配备油脂油料装卸、输送、清理、计量、储存、防治、消防等设备,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能够处理储存相当数量的油菜籽,每日加工量通常不少于百吨,有效储罐容量须达到千吨以上,同时配备齐全的压榨、浸出、精炼等生产流程。企业需拥有匹配其规模的专门技术人才,负责油脂油料的仓储管理、加工操作以及质量检测工作。(六)具备满足标准的检测水准、品质的基础器具与场地;拥有测量温度、密度、体积等的相关器具;(七)地理位置优越,有利于油菜籽和菜籽油的汇集与调配;(八)管理能力突出,信誉良好,无违背国家粮油法规的记录,无储油安全及其他生产安全事件。依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中的各项要求,须即刻将前一年度的相关统计表格进行呈报。

依照确保农户权益不受损害、利于整合与处理、保障仓储安全、强化监督管理的标准,依据地方分布特点,并综合权衡公司体量、处理与储藏水平,以及直属机构自我管理力量等要素,尤其委托的收购、加工单位必须在称重点自行装置影像记录装置,科学规划收购网点,以便农户售卖油料作物。

承担油菜籽临时存储收购工作的仓库和加工站点,在执行收购、加工、存储等环节时,需要遵循哪些具体要求?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的国家储备菜籽油的收购任务,确保国家油菜籽收购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制定了2014年临储菜籽油收购的"八个不准"和"三个必须"工作守则。"八项禁令规定:不允许压低等级压低价格或抬高等级抬高价格进行交易,不允许对农户支付白条或代扣任何款项,不允许用进口油脂或进口油菜籽来替代本地的油菜籽(油)购销任务,不允许从加工等机构收购油菜籽、油饼,不允许直接收购国产菜籽油和进口菜籽油转为国家临时储备的油,不允许用陈旧的油菜籽来顶替正常的购销计划,不允许在油菜籽购销、菜籽油加工、储存环节中弄虚作假或掺混杂质,不允许将收购款项挪作其他用途。三项要求:务必将价格公示,务必将样品陈列,务必公开储备规则和投诉渠道。

C 不触碰政策底线—让收储始终经得起检查

油菜籽价格_油菜籽临储收购价格解读_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收购政策

九、中储粮企业在执行油菜籽临储收购政策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中储粮集团受国家委派,负责执行今年国家临时储备的菜籽油收购工作,收购款项由中储粮直属单位统一借贷并统一偿还。作为国家临时收储的主要实施者,对受委托单位收购油菜籽的真实情况以及加工入库的菜籽油数量和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今年油菜籽收储工作完成后,中储粮公司需改进油菜籽临时收储的相关措施和内部管理规范,推行一致的收购单据和加工环节登记,明确业务操作步骤,认真落实国家的质量价格规定,禁止以次充好压低价格买入,也不得虚报等级哄抬价格,务必保证国家政策得到彻底贯彻。中储粮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需对油菜籽的收购、加工以及菜籽油的入库等所有流程实施全面监督,健全驻库管理机制,强化驻库管理人员的管控,切实履行所有监管任务。经检验达标入库的菜籽油能够转为国家临时储备,建立质量记录,并由中储粮直属公司与受托收储库站签署代储看管协议,清晰界定数量、品级、价位以及看管、出库等责任。

这笔资金源自何处,又怎样拨付给售籽农户呢?

此次国家储备油菜籽购置所需款项,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依照油菜籽购置数额、单价及相关支出等相关政策调配信贷解决,由中储粮直属机构集中办理借款,并运用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直接拨付给售菜籽农户或中介人。针对零散售卖油菜籽的农户,能够以现金形式支付菜籽款项。直属公司、委托公司必须认真执行国家临储菜籽的质价标准,准时结付售籽资金,禁止出现支付白条、代为扣除款项等情况。

十一、油菜籽临储收购的油权属于谁?

国家油菜籽临储收购的油权由国务院掌管,任何单位,包括中储粮公司,以及个人,都无权擅自使用,也不可以拿去作为抵押品,或者作为质押物,更不能用作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以此来偿还债务。

十二、今年国家油菜籽临储收购的财政政策是什么?

国家临时存储的食用油在收购、加工以及入库等环节产生的开销,中央财政会对中储粮总公司进行总额拨款;在收储作业完成之后,财政部将依照“控制开销且切合实际”的指导思想,确定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的接收价格。

立下军令状力保惠农政策执行到位

—对话中储粮成都分公司总经理董春平

油菜籽的临储采购事务,关乎众多农户的根本权益,向来是争议焦点、督查关键和公众热议的议题,能否将国家关于促进农业发展、关怀农民福祉、实现农民增收的指导方针原原本本地落实给农户,是对当前托市收购政策实施效果的一次重大检验。

问:今年,油菜籽临储收购政策面临怎样的形势?

今年,油菜籽保护性收购面临极为错综的局面,需要承受一系列挑战,存在两个突出的矛盾点:

当前征集工作面临明显困难,主要原因是分公司多年实施油菜籽政府收购计划,导致地方临储油的仓储量较大。调查发现,虽然整体罐体容量稍有不足,但区域分布极不均衡,特别是主要产区之间差距显著。成都、眉山、泸州、内江、资阳等地的罐体容量压力特别大,估计容量短缺超过十万吨。四川直属的企业,基本上没有储罐设施,需要租赁20万吨的储罐,这样才能够缓解油菜籽储存时遇到的容量难题。

其次,阻止不合规兼并的挑战非常严峻。今年,因为进口菜籽、豆油以及棕榈油的作用,国内食用植物油的存储量相当充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当前,与国内期、现货市场和国际市场价格对照,购买临储油菜籽加工成油的库存成本,比同类型油品高出2500元/吨以上,并且比豆油、棕榈油、棉籽油等其它油品分别贵了3200元/吨、4100元/吨和3800元/吨以上。国家近期将动用储存的167万吨早于2011年的菜籽油进行拍卖以释放仓储空间,这些油的入库价格与今年临储菜籽油的价格差距显著更大。由于巨大的价格差异带来了丰厚的利益诱惑,包括掺假、购买进口油菜籽、直接收购油脂、直接转移库存等违法行为存在可观的利润空间,对部分受托企业形成强烈吸引力,一些企业可能会冒险尝试,导致监管责任和压力比往年更为沉重。

问:面临重重压力,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将采取哪些措施应对?

今年,挑战异常严峻,负担十分沉重,我们必须直面挑战,保持信念,将负担转化为驱动力,确保国家临储收购政策得到彻底落实。

首先,要确保"三早"方针为托市收购提供扎实保障。结合今年油菜籽的种植情况与市场动态,我们系统考察了各地区的仓储容量、加工实力、资金信用、运营效率及设备条件,明确了潜在的风险点与挑战,提前进行了深入剖析、周密部署和科学论证,为顺利开展托市收购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根据今年收储的具体情况,我们提前对应对方案和策略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制定了《成都分公司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收储管理办法》,针对规范收储流程、规避政策风险制定了严谨的管理规定,内容十分清晰,为顺利开展托市收购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次要为实施政府储备物资收储做好周密部署。确立一个核心思路,就是遵循"三项遵循"和一项"始终能经受住"的准则,即效益要让位于政策规定,数量要符合质量规范,步骤要保障安全储存,确保始终能够通过检验;秉持一个行动方针,就是以严密管控、高效执行政策为基本遵循。秉持一个原则,即把政策当作准则来对待,时刻保持警醒,有敬畏之心,充分认识违规的严重后果,政策一旦违反就是触犯准则,必须严格遵循政策规定,确保执行过程始终符合要求,能够顺利通过各项考核。

三是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为托市收购构筑责任与自律防线。分公司需制定明确的纪律规范,直属企业须向分公司郑重保证严格执行收储政策,不实施违规行为,受托企业也须向直属库作出同样郑重的保证,同时必须恪守承诺的庄严义务,立下保证书。公司将把油菜籽的收储措施、收购规范和标准对外发布,各下属单位及受托的仓储加工站点,需将措施规范进行展示,并主动接受地方当局、新闻传播机构及社会公众的检视。

落实油菜籽临储收购政策,需严格把控审核站点、政策实施、仓储检验、监管检查和款项支付五个环节。所有受托收储加工库点必须派驻三人,农发行分行及支行各派一人,负责自主收购与监管任务。我们定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督查,确保全部入库,无任何遗漏或虚假情况。(四川日报)

标签: #菜籽收购 #临储政策 #农民利益